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洛直政采招标(**)**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救护车及配套车载设备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年1月7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1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2、原开标时间:**年1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现变更为:**年2月4日**时**分(北京时间)
3、原采购信息内容
(1)参数2.1.1▲外形尺寸:**≥长≥**mm、**mm≥宽≥**mm、**≥高≥**mm(投标人提供公开发行的彩页或产品使用说明书并加盖公章)
(2)参数2.3.1▲整备质量:**≤整备质量≤**Kg(投标人提供公开发行的彩页或产品使用说明书并加盖公章)
(3)开标时间**年1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略)
现变更为:
(1)参数2.1.1▲外形尺寸:**≥长≥**mm、**mm≥宽≥**mm、**≥高≥**mm(投标人提供公开发行的彩页或产品使用说明书或行业公认权威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综合查询系统中下载的“汽车产品技术参数”作为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2)参数2.3.1▲整备质量:整备质量≥**kg(投标人提供公开发行的彩页或产品使用说明书或行业公认权威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综合查询系统中下载的“汽车产品技术参数”作为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3)开标时间**年2月4日**时**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略)
(4)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4、更正日期:**年1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上发布。
2、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4、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
(略):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略)
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代女士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年1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