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略)
**年餐厅和案场服务外包项目
中选候选人公示
(略)受郑州(略)的委托,就郑州(略)**年餐厅和案场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已按规定的程序完成评审工作,现就本次比选的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名称:郑州(略)**年餐厅和案场服务外包项目
1.2比选范围:按照合同约定,为比选人所管理的餐厅及案场等场所提供人员外包服务。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服务期限:一年,具体开始时间以比选人书面通知为准。
1.5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二、比选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
本项目比选公告于(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略)网站》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3.1评审时间:**年1月**日
3.2评审地点:(略)(3)(郑州市商都路黄河南路交叉口新华书店广场院内右拐B座5楼)。
四、推荐中选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选候选人:(略)
应答报价:(略).(略)
服务期限:一年,具体开始时间以比选人书面通知为准。
第二中选候选人:(略)
应答报价:(略).(略)
服务期限:一年,具体开始时间以比选人书面通知为准。
第三中选候选人:(略)
应答报价:(略).(略)
服务期限:一年,具体开始时间以比选人书面通知为准。
五、中选候选人公示媒介
本项目中选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略)网站》上发布。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年1月**日至**年1月**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提出,由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材料现场递交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逾期递交或未按照要求递交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郑州(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张女士、李先生
联系电话:(略)-(略)
电子邮箱:(略)
**年1月**日
(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