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客属文化中心供配电改造工程施工(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略)委托,就郑东新区客属文化中心供配电改造工程施工(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客属文化中心供配电改造工程施工(二次)
2、评标信息:
2.1评标日期:**年1月**日
2.2评标地点:(略)B座五楼第**评标室
3、中标候选人信息: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含税投标总报价(元) | 投标质量 | 投标工期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略) | (略).** |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 **日历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略) | (略).** |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 **日历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略) | (略).** |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 **日历天 |
4、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A塔6层
招标代理:(略)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刘丽媛 吴继勇 孟乐乐
电 话:(略)
传 真:(略)
邮 箱:(略)
6、公示期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法(略)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年1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