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的委托,就经开区蝶湖书院施工总承包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经开区蝶湖书院施工总承包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1.2招标编号:ZJZB**-GK**号
1.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经开区蝶湖书院施工总承包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区经开第十三大街西、经南十一路南;本项目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结构形式;有8栋主楼及3栋共建配套组成。地下2层,地上**层;建筑总高度**.**米;建筑总面积**.2万平方米,其中地下人防面积**平方米,地下车库**平方米。
1.4建设地点:(略)
1.5招标范围:经开区蝶湖书院施工总承包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1.6交货期及安装期:设备交货期**日历天;设备安装期**日历天。
1.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特种设备制造与安装最新版本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且安装后经当地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一次性验收合格。
1.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9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五年。(电梯的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质量保证期限5年,其他设备部件2年)。
2.0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两年。
二、公示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三、评标信息:
1、开标时间:**年1月**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2、评标时间:**年1月**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3、评标地点:(略)IFC金融国际中心A座**层**。
四、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五、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日。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现场向代理机构提出(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形式等形式),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略)
地址:(略)(经开)第五大街**号1号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IFC金融国际中心A座**楼**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