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澄清内容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控制价评审依据:
1.施工图纸、建设单位要求、工程量清单及有关文件;
2.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4.《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1-**-**);
5.《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
6.《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7.《安阳市工程造价信息》**年第5期;
8.《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审规程》;
9.本工程执行增值税计税法,税率9%;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足额计取;
**、垃圾外运按3km计取,超出部分自行考虑。 ”
变更为:“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2.施工图、送审招标控制价;
3.<<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河南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1-**-**)及配套文件;
4.增值税税率按9%计取;
5.材料价格按照<<安阳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年第五期计取;缺项资料参考安阳市和广材网近期信息价及同期市场价调整。
6.价格指数按第**期(**年1-6月)计取;”
(二)、澄清公告增加 excel版本工程量清单附件。
(三)、其他内容不变,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变更或澄清在同一事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者公告为准。
三、其他事项
1.各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项目相关信息,如因自身原因遗漏后果自负;
2.如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督部门:安阳龙安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B1L**
联系人:(略)
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