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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怡安建设有限公司2026-2027年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河南-郑州 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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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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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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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略)**-**年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资金已落实,(略),招标代(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年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国企招采-**-**

2.3 项目地点:(略)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机械设备租赁,提供挖掘机、装载机、山推、雾炮、清扫车、洒水车、压路机、拖拉机、撒播机、新能源渣土车等工程机械设备的租赁服务。根据项目需求,包含机械设备的进出场、能源、调试、协调配合、司机作业、日常维护及保养服务。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环保及城市管理要求,避免扬尘、洒漏等问题,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垃圾清运,土石方作业及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需求的要求。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或服务金额累计达到(略)止,如服务期满,但有关单项合同未执行完毕,仍应按合同条款履约完毕。

2.6 质量要求:确保机械设备性能良好,满足建筑垃圾清运,土石方作业及施工现场机械设备需求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机械设备租赁业绩。

需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①提供加盖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章)的业绩合同扫描件。

②对应项目合同任意金额的发票或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或中标公示公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略)/)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对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年**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略)(略)不得同时投标(提供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时**分至(略)**时**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略)。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略):**)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第8条。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地址:(略)QB2栋4层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东区)**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

监督部门:河(略)

地址:(略)#楼西单元4-8层

电话:(略)-(略)

邮箱:(略)

(略)

(略)

(略)(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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