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安阳市北高速口广告大屏改造
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略)(略)的委托,(略)(略)安阳市北高速口广告大屏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略)安阳市北高速口广告大屏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GZ**HW**-**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年**月**(略)官方网站、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媒体上发布公告。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1月**日
评标地点:(略)(安阳市文峰区解放大道**号院(原安阳市社保中心)5楼)
六.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供货及安装期:**日历天安装并调试完毕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供货及安装期:**日历天安装并调试完毕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供货及安装期:**日历天安装并调试完毕
七.联系方式:
(略):(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子邮箱:(略)
联系方式:(略)-(略)、(略)、(略)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联系电话)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谨对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表示感谢!
(略)
**年1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