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号】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生活垃圾收转运及处置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平示采招标-**-**
2、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生活垃圾收转运及处置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2.1采购范围:主要包括垃圾运转站设备更新、环卫车辆更新、除雪设备更新、环卫垃圾箱更新四大类。包括设备及车辆的购置、安装调试以及其他有关的交付使用前所必需的所有税费。详见采购清单。
2.2资金来源:上级政策资金及区财政配套;
2.3交货地点:(略);
2.4工期:**天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达到运行条件;
2.5质保期:(1)新能源车辆:电池、电机、电控系统质保五年(或者**万公里),先到为准;整车质保一年;(2)皮卡车:一年;(3)其它设备:一年;
2.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7标段划分:分为1个标段;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备注 |
平公资采**号-1 |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生活垃圾收转运及处置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 平顶(略) | 平顶山市新城区复兴路与菊香路交叉口西南角 ** 号楼 4 楼 | (略).(略) | 评审总得分:**.**分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杨若冰、乔春艳、苏晓晶、庄嵘、刘志伟 、侯宏伟(业主评委)周永情(业主评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豫招协【**】**号文并结合市场行情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略)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评标结果、中标公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平顶(略)为中标人,其他投标人未中标。 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中标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督单位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3、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城区财政局,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略) ;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