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个行政事业单位对外出租房地产**年经营权拍卖项目公告
挂牌日期:(略)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QT(略)** |
|---|---|
| 项目名称 | 南阳市宛城区**个行政事业单位对外出租房地产**年经营权拍卖项目公告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宛城区 |
| 挂牌价格 | **,**,(略)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略)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拍卖标的为南阳市宛城区**个行政事业单位对外出租房地产**年经营权,整体拍卖。本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举行公开网络竞价竞买活动,有意竞买者,(略)联系。 2、竞买人需要在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买,竞买人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拍卖资料《竞买须知》各项条款的认可。保证金交纳人必须与注册报名人一致,必须采用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及代缴。 3、竞买人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拍卖资料《竞买须知》各项条款的认可。 4、标的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标的成交之日起(含标的成交当日)3(略)指定账户交纳约定的拍卖佣金,(略)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价款由买受人直接支付给委托人,具体支付方式、金额、时间以委托人和买受人双方约定为准。 5(略)与委托人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略)不出具拍卖成交价款发票,只出具拍卖佣金发票(普票)。 6、本次拍卖标的以竞买人实地现场查勘的现状为准。竞买人应事先到标的物展示现场对标的进行了解。意向竞买人申请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拍卖标的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拍卖标的的全部现状及已知及未知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拍卖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委托人、拍卖人均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未查验标的现状参加竞买者,责任自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