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包)编号 | 高新政采招标-**-**、新交GCZB-**-**高新政采招标-**-**、新交GCZB-**-**高新政采招标-**-**、新交GCZB-**-**高新政采招标-**-**、新交GCZB-**-**高新政采招标-**-**、新交GCZB-**-**高新政采招标-**-**、新交GCZB-**-**高新政采招标-**-**、新交GCZB-**-** |
| 项目名称 | 新乡高新区零碳科技园(一期)项目 |
| 投资总额/预算总价 | (略) |
| 招标/采购人名称 | 韩某 |
| 监督部门 |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联系人 | 李子维 |
| 代理联系电话 | (略) |
一、项目名称:xx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宁东基地土地评估机构比选入库采购项目
二、采购计划编号:**NCZ**W
三、采购文件编号:NXHHX**第5号
四、采购人联系方式:(略):xx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土地局联系方式:(略):(略)地址:xx(略)
五、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xx(略)代理机构联系人:(略):(略) 代理机构地址:xx(略)
六、废标理由:因资质发生变更,本项目按废标处理,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七、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xx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ly.org)
新乡市公安局**年办公用品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3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市公安局**年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时**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略) - (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略)**时**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略)**时**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第六部分评审程序和评标办法,价格部分: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和财库[**]** 号的规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且提供的所有投标产品均为小微企业生产产品)、贫困地区企业价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微企业产品投标、贫困地区企业报价=小微企业产品报价×(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
“(2)评标过程中,若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报价低于其他有效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以上,或可能低于合理成本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导致不能诚信履约的。将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①要求相关投标人在2小时内提交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分析表、供应链协议、同类项目合同等),证明其报价具备履约可行性。
②评标委员会经合议认定其说明不充分或可能影响诚信履约的,将不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变更为
第六部分评审程序和评标办法,价格部分: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和财库[**]** 号的规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投标产品均为小微企业生产产品)、贫困地区企业价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微企业产品投标、贫困地区企业报价=小微企业产品报价×(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
“(2)评标过程中,若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响应)报价**%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③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④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注: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投标人在**分钟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
5、更正日期:**年1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原招标文件中所涉及以上内容的作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请潜在供应商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内下载最新的答疑澄清变更文件,并使用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因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须及时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等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本次变更给各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2、监督单位:
(投诉受理单位): 新乡市财政局:(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异议受理单位):新乡市公安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河(略)
**年1月**日
我要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