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条件
(略)路内停车项目**年度欠费追缴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略),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1项目名称: (略)路内停车项目**年度欠费追缴服务
2.2服务地点:(略)
2.3采购内容和范围:为了规范路内停车项目的管理秩序,提高项目的欠费追缴率,(略)拟启动欠费追缴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催缴、诉前调解、律师函起草、法院起诉等方式对路内停车项目的欠费车辆进行欠费催缴。根据实际追缴金额据实结算服务费用。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5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3.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欠费催收类服务业绩,提供合同主要内容页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等信息)。若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或不清晰导致评审小组无法准确判定,该业绩将可能不被认定。
3.3人员要求:拟派团队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执业于响应供应商的律师执业证和**年1月1日前的从业经历证明,从业经历证明以律师证或法官证或检察官证为准,须同时显示时间及人员信息,否则视为无效。
3.4.1供应商自**年1 月1 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4.2被郑州(略)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4.3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单位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所有响应供应商的关联关系,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审小组。
3.4.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响应将被否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审小组。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年1月**日至**年2月3日**时**分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2月4日**时**分(北京时间)。
5.2 5.2 线下纸质递交 递交地址:(略)A座**楼**会议室。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邮箱: (略)
监督部门:郑州(略)综合监督部
联系方式:(略)-(略)
相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