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罗山分局委托,对罗山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及监理一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定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定标原则和定标因素,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了中标人,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罗山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及监理一标段(二次)
2.项目编号:A(略)0(略)
3.资金来源:申请中央环保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年1月4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罗山县)》上发布。
三、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时间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于**年1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罗山县)》上发布。
四、评标委员会名单
佘建浩(组长)、葛中廉、吴建功、刘波、徐廷丽
五、定标信息
1.定标时间:**年2月2日**时**分
2.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3.定标地点:(略)
六、定标委员会名单
罗少福(组长)、方鹍鹏、殷久娜、张明丽、岳丽
七、核查信息
1.核查内容:
1、企业信用信息:
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 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投标人, 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②企业行贿查询情况:** 年 1 月 1 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核查网站: 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略)/),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 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 标采购活动(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截图)。
④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站查询不良信 息记录。
2、履约能力:
①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4.1 项规定;
②企业资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4.1 项规定;
③拟派人员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4.1 项规定;
④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4.1 项规定;
3、招标人认为需要核查及核评的其他内容:/
2.核查结果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单 | 核查结果 |
1 | (略) | 通过 |
2 | (略) | 通过 |
3 | (略) | 通过 |
4 | (略) | 通过 |
5 | (略) | 通过 |
6 | (略) | 通过 |
7 | (略) | 通过 |
8 | (略) | 通过 |
9 | (略) | 通过 |
** | (略) | 通过 |
八、中标结果:
中标人:(略)
投标报价:本项目财政投资评审价**%(约(略).(略))
项目经理:周婉玉 注册编号:豫(略)0(略)
设计负责人:张雪娇 注册编号:CS(略)**
计划工期:**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投标质量:设计部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九、公示时间:**年2月3日至**年2月5日
十、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罗山县)》上同时发布。
十一、异议和投诉渠道
1.异议提出: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2.投诉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罗山分局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 :信阳市市政府西隔壁太古广场**楼
联 系 人:施女士
电 话 :(略)
监督部门:罗山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