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行山东麓红旗渠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南水北调中线—卫河沿线(安阳县、汤阴县、内黄县)矿山生态修复子项目(II-3第一批汤阴县区域)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略)受汤阴县土地储备和整理中心委托,对太行山东麓红旗渠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南水北调中线—卫河沿线(安阳县、汤阴县、内黄县)矿山生态修复子项目(II-3第一批汤阴县区域)二次进行公开招标,于**年2月4日9时**分在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进行定标。现将定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太行山东麓红旗渠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南水北调中线—卫河沿线(安阳县、汤阴县、内黄县)矿山生态修复子项目(II-3第一批汤阴县区域)二次。
2.招标编号:A(略)**。
3.项目概况:本批次(第一批)涉及汤阴县6个图斑,面积**.**公顷,图斑分布在宜沟镇、韩庄镇和白营镇,本批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矿山地质环境破坏治理工程、地貌重塑和植被重建施工作业等(详见招标文件)。
4.建设地点:(略)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7.计划工期:工程施工**日历天,项目竣工验收后养护期三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8.质量要求:合格。
二、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办法
1.定标时间:**年2月4日9时**分
2.定标地点:(略)
3.定标办法:核查随机法
三、中标人信息
1.中标单位:(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略)**XJ
3.中标价:(略).(略)
4.项目经理:何山 副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B(略)(略)
5.工期:**历天,项目竣工验收后养护期3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6.质量要求:合格。
7.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无
四、公示媒体及时间
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公示期为**年2月6日-**年2月9日。
五、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办法进行定标等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六、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号令、九部委**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七、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汤阴县土地储备和整理中心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邮箱:(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D座**
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
电子邮件:(略)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监督部门:汤阴县自然资源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邮箱:(略)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