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上蔡县水利局
监理人(全称):(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上蔡县**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
2. 工程地点:(略);
3. 工程规模:上蔡县**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主要以重阳水厂为水源,向无量寺乡、黄埠镇、齐海乡、五龙镇、百尺乡等5个乡镇铺设供水管网。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总投资约(略);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解卫国(证书编号:(略)**)。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壹佰陆拾元整 (小写)(略)。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同施工工期。控制在招标人与施工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工期之内(考虑正常延期);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略)。
2. 订立地点:(略)
3.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
委托人: 上蔡县水利局(盖章) 监理人:(略)(盖章)
住所: 上蔡县西大街**号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心怡路**号易元国际B座**层**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 (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略)河南省分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略): (略)
传真: 传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