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信阳市看守所民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信阳市看守所民警食堂米、面、粮油、蔬菜及副食等采购服务(详细内容可向采购方咨询);
(2)服务期限:半年;
(3)预算金额:每月(略);(招标控制价:食材平均价格下浮率:**%以内)
说明:①食材平均价格下浮率是指食材基准价格和实际采购价格的差价与食材基准价格之比,不得高于**%,高于**%的视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②食材基准价格为:招标方每月在3家超市询价的平均价格。
例:某种食材基准价平均(略)/斤,实际中标均价(略)/斤;
食材平均价格下浮率=(**-9)/**%=**%。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相应能力的的书面声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提供仓库照片及运输车辆的相关资料,有专业冷链车辆,且有食材基地的优先;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和豫财购[**]**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站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
三、询价函递交
1、请于**年2月**日至**年2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装订成(略)资格要求材料及设备相关证明材料递交到信阳市浉河区**国道信阳市看守所** 办公室。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略)/)网上发布。
五、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阳市看守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