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宝丰县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宝丰县产业集聚区厂房基础拆除工程项目 | ||
| 项目编号 | E(略)**D** | 招标人 | 宝丰县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 |
| 交易分类 | 政府采购-工程类 | 行政监管单位 | 其他 |
| 相关公告 | |||
| 发布日期:(略) **:** |
宝丰县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宝丰县产业集聚区厂房基础拆除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宝财磋商-**-2
2、采购项目名称:宝丰县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宝丰县产业集聚区厂房基础拆除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E(略)**D**(略)1 | 宝丰县产业集聚区厂房基础拆除工程项目 | (略) | 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建筑服务产业园2号楼6楼**东 | 1,**,**.** | 元 | 评审总得分:**.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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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秦乐,杨艳艳,周清来(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相关规定,由中标人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公示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响应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以书面形式(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略)提出质疑及相关证明材料(详细材料内容详见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逾期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丰县自然资源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