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的委托,(略)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清洁用品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清洁用品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HLZB-**-**
二、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年2月9日
评审地点:(略)(地址:(略))
四、评标结果
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成交供应商地址:(略)
最终总报价:(略)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豫招协[**]**号的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费(略)。
六、磋商小组成员名单:朱传熙、王品、马磊(采购人代表)。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子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