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郑州女子监狱罪犯伙房大宗生活物资(大豆油、调料、咸菜)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河南省郑州女子监狱大宗生活物资(大豆油、调料类、咸菜)采购及本项目的供货、运输、保险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人要求。
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预算金额执行完毕之日
3.供货期:采购物资将分多批次供货,具体采购物资的品种和数量、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4.保质期:投标人所供物资交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该产品标注的完整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5.配送地点:(略)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并达到招标人要求。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 | ||||||
豫政采(2)(略)-1 | 河南省郑州女子监狱大宗生活物资(大豆油、调料类、咸菜)采购及本项目的供货、运输、保险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人要求。 | (略) | 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万邦物流城调味品市场A**区1号 | **.9 | 元 | 评审总得分:**.**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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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高永矗、赵志刚、万忠芝、李静静、詹瑄。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的**%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略)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本项目投标报价的单价合计仅做为项目评审使用和供应商供货比价时参考。合同价以最终确定金额为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南省郑州女子监狱
地 址:(略)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