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市城市管理局长垣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长财招标采购-**-1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垣市城市管理局长垣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时**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2 、原文件获取时间:(略) - (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略)**时**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略)**时**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中特许经营权转让费的支付:乙方支付的特许经营权转让费,收缴国库后专项用于偿还专项债券的部分直接划入专项债券偿债备付金账户,乙方不承担专项债的任何偿还责任。本项目存量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略),其中特许经营权转让价款以人民币计价,交易结算以货币资金方式支付。1.中标并签订特许经营初步协议5日内,特许经营者向政府支付意向金,金额为特许经营权转让价款的约**%即(略);2.项目公司注册成功且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日内,项目公司向政府支付第一笔特许经营权转让价款,金额占比约**%即(略),待第一笔特许经营权转让价款支付完毕后政府向特许经营者一次性退还已支付的意向金(略),之后双方完成交接,开始商业运营;3.第二笔特许经营权转让价款占比约**%,即(略),在项目正式商业运营后的**日内完成支付;4.项目交接时存在的手续、设施、合同等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历史问题解决及合规手续全部完成后**日内,支付剩余部分特许经营权转让价款。
变更为
特许经营权转让费的支付:乙方支付的特许经营权转让费,收缴国库后专项用于偿还专项债券的部分直接划入专项债券偿债备付金账户,乙方不承担专项债的任何偿还责任。本项目存量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略),其中特许经营权转让价款以人民币计价,交易结算以货币资金方式支付。1.中标并签订特许经营初步协议**日内,特许经营者向政府支付全部特许经营权转让价款。
5、更正日期:(略)**时**分(北京时间)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垣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郑东)商务内环路9号楼**层**号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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