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医院采购制氧机项目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西政采磋【**】**号
2.项目名称:西平县人民医院采购制氧机项目
3.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原公告发布媒介:
发布日期 | 原开标日期 | 发布媒介 | 标段 |
**-1-** | **年2月**日**时**分 |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西政采磋【**】**号A |
4.变更原因:
技术参数发生变化。
5.变更内容:
1、原开标日期:**年2月**日**时**分,现变更为:**年3月5日**时**分。报名日期延期至**年2月**日。
2、第二章采购需求,主要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中“2.2YY/T**-**《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通用技术规范》;”、“2.4GB**.1—**《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安全要求》;”删除以上内容。
3、第二章采购需求,制氧系统设备的配置清单及规格技术参数制氧主机中删除内容“3、制氧系统具有反吹自洁功能 ,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原内容“4、▲制氧系统具有氧气输出量自动调节装置 ,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现变更为“3、▲制氧系统具有氧气输出量自动调节装置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原内容制氧主机参数5中“提供医用分子筛中心制氧监控软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现变更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原内容制氧主机参数6“▲输出氧气的理化指标必须符合或优于以下理化指标,必须提供国家级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理化指标如下:
6.1. 氧气应无气味;
6.2. 氧浓度:≥**%±3%(V/V);
6.3. 水分:≤0.**g/m3;
6.4. 二氧化碳含量:≤0.** %(V/V);
6.5. 一氧化碳含量符合GB **-**中第5章的规定;
6.6. 气态酸性物质和碱性物质含量符合GB **-**中第6章的规定;
6.7. 臭氧其他气态氧化物含量符合GB **-**中第7章的规定;
6.8. 固体物质粒径:≦**μm;
6.9. 固体物质含量:≦0.5mg/m3.
现变更为“5、▲输出氧气的理化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原内容制氧主机参数**“▲整套系统能自动化控制,需提供制氧机控制软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现变更为“▲整套系统能自动化控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内容均无改变。
二、对本次变更提出询问时,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平县人民医院
地 址:(略)
联 系 人:卢卫国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略)
地址:(略)C座**室
联 系 人:郭森林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森林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