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2月**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略)
邮编:**
详细信息 | |||
项目名称 | 鲁山县灰河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工程 | 受理编号 | Pdsshpk**-** |
单位名称 | 鲁山县水利局 | 建设地点 | 鲁山县境内灰河河源至白杜孙村东 |
受理日期 | **年2月**日 | 办理部门 | 环评科 |
环境影响 报告类别 | 报告书 | 环评编制单位 | (略) |
办件状态 | 受理(重新受理)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环评科:(略);(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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