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职业中专双高建设二期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QXCGXJ-**-**
二、项目名称:淇县职业中专双高建设二期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1包: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2包: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1包 名称:录播教室智慧化升级改造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注:其他货物信息详见附件。 | 2包 名称:智慧教室互动黑板 品牌:希沃 规格型号:BV**EV 数量:**套 单价:(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岳强、毛爱红、姚明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
收费金额:1包:(略),2包:(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本次中标(成交)有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获取融资渠道和联系方式。
异议和投诉: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有异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请在法定质疑期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交全部质疑材料,不得随意修改或补充,逾期将不再受理。投诉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书和投诉书要求如下:
异议人、投诉人是单位的,异议书、投诉书为纸质版,必须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投诉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与工程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异议人、投诉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时,应为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投诉事务的,应当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职工(与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书,所在单位已为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异议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淇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