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阳分行餐饮服务食材采购项目(二次)已获得批准,招标人为(略)郑州分行,代理机构为河(略),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阳分行餐饮服务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0(略)-CG-ZH-**-**;
2.3招标范围:为信阳分行提供食材配送服务,详见《服务规范书》;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服务期限:三年;
2.6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需求;
2.7服务地点:(略);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zxgk.(略)/shixin/)网站、“信用中国”网(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相关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略)/)查询网页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
3.8投标人提供下列承诺书(格式自拟):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
4)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
5)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年2月**日至**年3月3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方式:①现场领取招标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后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留复印件一套存档。
②网上领取招标文件。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后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文件费缴费凭证(所提供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略))即可,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报名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逾期将不再受理。
4.3招标文件:(略),售后不退。
4.4收款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河(略)
开 户 行:(略)郑州经三路支行
账 号:(略)3
备注: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文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3月**日**时**分,地点为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郑州分行
地 址:(略)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河(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贺献伟、乔灿、李豪、贺琰舒、朱梦利
电 话:(略) (略)
电子邮箱:(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