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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文化路(幸福河-青天河路)排水管网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招标公告 河南-郑州 202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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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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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文化路(幸福河-青天河路)排水管网建设项目(EP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爱县文化路(幸福河-青天河路)排水管网建设项目(EPC)已由博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博发改【**】**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略)-** ,招标人为博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ggzy.(略)/TPBidder/memberLogi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博爱县文化路(幸福河-青天河路)排水管网建设项目(EPC)

2.2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博爱县文化路(幸福河-青天河路)排水管网建设项目(EPC)位于博爱县城区东部,文化路原有道路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雨水管道**m,同步建设雨水检查井和雨水收集井,并对原有道路破除及恢复。

2.3项目概算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为(略),其中工程建设费(略)。(具体以财政中心评审价为准)。

2.4建设地点:(略),文化路原有道路内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采用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组织开展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进行负责。

2.7计划工期:**日历天

2.8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

2.**其他:该项目使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政策依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豫发改公管规〔**〕**号),定标方法为“核查随机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不含临时)、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单位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备排水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5财务要求:提供(**年-**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若为联合体投标,任何一方提供均可);

3.6信誉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6.1被列入“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6.2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6.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6.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方;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5)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须联合体双方提供的资料外,其他由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其他联合体各方按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年** 月** 日**时**分至**年** 月** 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请 登 陆 焦 作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https://ggzy.(略)/TPBidder/memberLogin)-招标公告-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交易平台加密上传。

5.3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和全程电子评标方式,潜在投标人可提前在焦作市交易中心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焦作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工作工具》等,查看操作说明,按要求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上传等。为避免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投标文件的上传,请提前上传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按要求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4.2.2。因文件未及时上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技术支持请联系: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略);清单造价技术问题服务电话为:(略);服务时间:全天 8:**-**:**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博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项目负责人:秦少强

地 址:(略)(郑东)中兴南路商都路建正东方中心A座**层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博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博政采购(**)**号投资项目统一代码**-**(略)-**
交易分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所属管辖范围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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