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公安局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配套设施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略)受永城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永城市公安局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配套设施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永城市公安局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配套设施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永政采【**】**号
3、项目编号:永财公开招标采购-**-**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略)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三、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略)
2、评审地点:(略)
3、评审委员会名单:彭运华、张洪、张攀、夏月明、张华珍
四、评审结果
经永城市公安局确认中标人如下:
中标人:(略)
中标价:(略)元大写:肆佰肆拾叁万捌仟柒佰捌拾陆元整
注册地址:(略)
五、主要中标标的
货物类 |
名称:标志牌 品牌:/ 规格要求: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数量:**套 单价:(略)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 |
六、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
(略)否决原因:未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略)否决原因:未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七、投标单位得分情况
1、投标单位:(略);主观因素评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2、投标单位:(略);主观因素评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3、投标单位:(略);主观因素评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4、投标单位:(略);主观因素评分:**分;客观因素评分:**分;投标报价算分:**.**分;最终得分:**.**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收费金额:(略);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永城市公安局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付经理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A区3排5号
监督单位:永城市财政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略)-(略)
地址:(略)
(略)
(略)
竞价报名与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s://ggzyjy.(略)/HNSQ/ContentController/content.do?id=baa9af**-cc**-4a4a-**-5ad**bd**&projectType=ZFCG&huanjie=RESULT_NOTICE¬iceType=RESULT_NOTI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