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年校医院医疗保障服务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XWLY(**)**号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年校医院医疗保障服务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1 | 本次采购项目为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年校医院医疗保障服务项目(二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洛阳市孟津区吉利人民医院 | 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河阳路东段 | **.** | 元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吕军、李斌、翟文培(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发改办价格[**]**号、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略),按(略)收取。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略)
(略)
(略)(略)0(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