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直政采磋商(**)**-1号-1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西工院区消防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2月9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 |
洛直政采磋商(**)**-1号-1 | 洛阳市中心医院西工院区消防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略) | 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大冶镇东刘碑1组村委院内 | **.** | 元 | 评审总得分:**.0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职业证书信息 | |
1 | 洛阳市中心医院西工院区消防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文件(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日历天 | 贾学涛 | 豫(略)**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柳晔(组长)、吕桂峰、王江涛(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费参照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及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略)按(略)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给定的“质疑函范本”,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连同质疑函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他人办理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逾期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中心医院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正鼎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司
地址:(略)
联系人:(略)
3、监管部门: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