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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自然资源局地产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沈丘网拍(**)2号 (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SQ**-** | 宗地总面积: | 0.**公顷 | 宗地坐落: | 位于沈丘县槐店镇境内,北邻华佗路,西邻内部路和沈丘农商银行,南邻内部路东邻规划路(秋实路)。 |
| 年限: | **年 | 土地用途: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项目名称: | |
| 成交价: | (略) | 受让单位: | (略) | ||
| 备注: | 1、宗地“三通一平"(宗地外通路、通电、通上水,宗地内土地平整)。 2、用地范围内不得建设住宅楼,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机动车位普通仓储用房按0.2车位/**㎡建筑面积配建、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1.0车位/**㎡建筑面积配建。非机动车位: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按3.0车位/**㎡建筑面积配建。 3、在合同签订之日**日内由辖区政府按时向受让人交付土地。 4、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及城市规划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重要经济目标区、重点镇等新建(含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应按规定比例修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 5、宗地内建筑物退宗地红线要求:生产性用房退宗地红线不少于5米,非生产性用房退宗地红线不少于3米。 |
二、公示期:(略) 至 (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略):沈丘县自然资源局单位地址:(略):**联 系 人:李舒畅联系电话:(略)-(略)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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