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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教育局范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河南-濮阳 202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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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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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下文中(略)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最高限价:(略)元

项目概况

范县教育局范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范采招标-**-3
2、项目名称:范县教育局范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7,**,(略)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
1E(略)**D0(略)**范县教育局范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略)(略)(略),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略)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范围:濮城镇、王楼镇、白衣阁镇、辛庄镇、杨集乡、颜村铺乡、高码头镇、陈庄镇、张庄镇、龙王庄镇、陆集乡等乡镇中小学学校食堂,农村其他中小学校及县城区学校完备条件后须在平台购买食材,纳入平台管理,需征集全品类食材供应商;5.2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行业要求,达到合格标准;5.3 入围供应商通过第二阶段竞争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方可取得当期为项目学校的供货资格;
6、合同履行期限:至**年放暑假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 融资贵问(略)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 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 案》(豫财购〔**〕**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 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 **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略)应提供成立以来的);(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自行承诺,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9 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格式见征集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 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 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提供《国家企(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 ”、“前 ”指距投标截止时间。(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双随机一公开 ”原则,定期或不定期随机抽取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审查供应商投标 (响应)文件的真实性,重点审查中标、成交供应商,财政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对其他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一并审查。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将按照政府采购法顶格给予处罚。(4)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至 (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http://(略)/)
3.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http://(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http://(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范县教育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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