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异常维权打击服务采购项目
变更公告
现对(略)异常维权打击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做如下变更:
1.包1投标人资质要求中3.6条变更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律所基本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行业处分、分所信息截图)】;
2.包2投标人资质要求中3.6条变更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息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投标人若为律师事务所则提供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律所基本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行业处分、分所信息截图)】;
其他内容不变。
(略)
河(略)
**年3月9日
(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