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和(略)年产车用三角窗**万车付及**万pcs磁钢件和备品备件仓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告知承诺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略)(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附件:1. 关于受理和(略)年产车用三角窗**万车付及**万pcs磁
钢件和备品备件仓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告知承诺制)
2. (略)年产车用三角窗**万车付及**万pcs磁钢件和备品备件仓储项目承诺书
3. (略)年产车用三角窗**万车付及**万pcs磁钢件和备品备件仓储项目环评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