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LBGZ[**]**-ZC**
2、采购项目名称:灵宝市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站运维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对灵宝市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站进行运维服务,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5、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LBGZ[**]**-ZC** | 对灵宝市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站进行运维服务,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 | (略) | 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号 | **.** | 万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质量要求 | 服务期限 |
1 | 灵宝市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站运维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四、评审专家名单
吴丽红(组长)、杜明科、乔建新、闫晖、纪春晓(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参照按豫招协[**]**号所规定的取费标准收取代理费,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人承担中标服务费。收费金额:(略)。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姚国瑞
联系电话:(略)
机构代码证:**(略)**U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灵宝分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监督单位:中共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灵宝分局党组
联系方式:(略)-(略)
监督单位: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