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建立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依据《洛阳市医疗保障局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精神治疗类、麻醉类和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洛医保〔**〕5号)要求,我院将严格执行,现就规范整合精神治疗类、麻醉类和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明细内容公示如下:
取消现行“眼动检查”“局部浸润麻醉”“自体血回收”等 ** 个价格项目;规范整合“心理治疗(个体)”“局部麻醉费(局部浸润麻醉)”“骨髓采集费”等 ** 个精神治疗类、麻醉类和血液系统类价格项目(见附件)。此次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自**年3月**日起执行。
附件:
1.洛阳市规范整合精神治疗类、麻醉类和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2.洛阳市取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年3月9日
附件1
洛阳市规范整合精神治疗类、麻醉类和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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