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阳县妇幼保健院)产休一体化中心生物刺激反馈仪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原交采自**GB**号
采购项目名称:原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阳县妇幼保健院)产休一体化中心生物刺激反馈仪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2月**日
评审日期:**年3月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1 | 原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阳县妇幼保健院)产休一体化中心生物刺激反馈仪设备采购项目 | (略) | 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街道东风路**号瀚海海尚A座**层**号 | **.** | 元 | 详见附件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原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阳县妇幼保健院)产休一体化中心生物刺激反馈仪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韩金红(医疗器材-技术类)、郑斌(医疗器材-技术类)、张海三(医疗器材-技术类)、晁学芳(经济管理-经济类)、张英(采购人代表)。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收费标准按照豫招协[**]**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规定累计计算。(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督部门:原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原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阳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 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