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潢(略)委托,对潢川县淮河流域白露河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定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定标原则和定标因素,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了中标人,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潢川县淮河流域白露河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2.招标编号:SDZB-**-**
3.项目代码:**-**(略)-**
4.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政府配套资金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年2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潢川县)》网上发布。
三、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时间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于(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潢川县)》网上发布。
四、评标委员会名单
杨胜意(组长)、宋德强(业主评委)、刘震 、符庆良 、霍凤 。
五、定标信息
1.定标时间:**年3月**日**时**分
2.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3.定标地点:(略)
六、定标委员会名单
组长:宋凯
组员:周帅、陈家欣、吕健、王翠玲。
七、核查信息
1.核查内容:
(1)企业信用信息:
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站查询不良信息记录。
(2)履约能力:
①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②企业资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③拟派人员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④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⑤投标文件真实性:商务标(投标报价)、技术标、综合标(企业业绩等)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详细评审要求且真实有效。
(3)招标人认为需要核查及核评的其他内容:/
2.核查结果
序号 | 定标人候选人名单 | 核查结果 |
1 | (略) | 通过 |
2 | (略) | 通过 |
3 | (略) | 通过 |
4 | (略) | 通过 |
5 | (略) | 通过 |
6 | (略) | 通过 |
7 | (略) | 通过 |
8 | (略) | 通过 |
9 | (略) | 通过 |
** | 河南(略) | 通过 |
八、中标结果
中标人:(略)
投标报价:(略).(略)
项目经理:千成龙 执业资格等级:水利水电工程贰级 注册编号:豫(略)**技术负责人:张艳阳 职称:工程师 编号:C0(略)**专职安全员:于晶晶 编号:豫水安C(略)**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工期:**日历天
九、公示时间:**年3月**日至**年3月**日。
十、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潢川县)》网上发布。
十一、异议和投诉渠道
1、异议提出: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2、投诉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略) 标 人:潢(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方式: (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部门:潢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