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LSGZ[**]**-ZC**
2、采购项目名称:卢氏县特色产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业主优选(社会资本方)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2月**日
5、评审日期:**年3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LSGZ[**]**-ZC** | 卢氏县特色产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业主优选(社会资本方)项目 | (略) | 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荣春路**号6幢(上海都市智谷产业园) | **.8% |
成交内容 | 服务要求 | 合作期限 | 技术负责人 | |
磋商文件及服务要求的全部内容,选定符合要求的社会资本方,(略)(略)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按照河南省增量配电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政策要求,包含配电网、新能源、储能) | 符合现行行业规范、规程、规定,通过相关部门审查;项目公司运营管理符合国家增量配电业务相关政策要求。 | **年(含建设期和运营期),自项目公司工商注册成立之日起算。 | 许毅萍 |
三、评审信息
1、开标日期:(略)**时**分
2、开标地点: (略)
3、评标地点:(略)
4、评审专家名单:张高锋(组长)、董卫华、李凤、师起峰、戚杏利(业主评委)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收取,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人名称:(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A1JE**C**
法定代表人:宋涛
联系方式:(略)
项目地点:(略)
运作模式:根据国家关于增量配电改革的政策要求,为促进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增量配电网业务,卢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定业主(社会资本方),由中选社会资本方(持股**%)(略)(持股**%)(略)(项目公司注册地为卢氏县境内),项目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营,承担试点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及管理等工作(按照河南省增量配电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政策要求),合作期限**年。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卢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
地址:(略)
监督单位:卢氏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监督单位:卢氏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