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灵宝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用地范围内**kV线杆临时迁建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灵宝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用地范围内**kV线杆临时迁建项目;
2、项目编号:灵宝竞磋采购-**-**;LBGZ[**]**-ZC**;BCZB-**-**;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 金额 | 单位 | |||
| LBGZ[**]**-ZC** | 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列明的所有内容 | (略) | 新蔡县砖店镇老街中段原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二楼** | **.** | 万元 |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计划 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信息 | |||
| 1 | 河南灵宝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用地范围内**kV线杆临时迁建项目 | 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列明的所有内容 | **日历天 | 马首创 | 豫(略)**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赵李薇(组长)、赵建峰、梁磊(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成交单位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投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代理服务费为(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收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机构代码证:(略)MA9LJ5FT**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略)-(略)
监督单位:中国共产党灵宝市朱阳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略)-(略)
采购人:灵宝市朱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