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略)东部餐厨垃圾处理项目餐厨垃圾专用收运车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略),采购代理(略),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名称:(略)东部餐厨垃圾处理项目餐厨垃圾专用收运车采购
2.2交货地点:(略)
2.3采购内容和范围:8辆餐厨垃圾专用收运车,包含车辆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车辆购置税、车辆交强险及首次上牌、质保期服务及其他伴随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本次采购结算方式为据实结算,对中标人不承诺最低采购数量。
2.4交货期:合同订单发出后**日历天。
2.5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2.7质保期:提供整车不低于1年质保服务。
2.8其他: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响应车辆的制造商,所响应车型须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公告内,供应商提供以下任一材料:
(1)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中响应车辆相关查询页面打印页或截图;
(2)所响应车型对应批次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页面、响应车辆相关内容页打印页或截图。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2.1供应商自**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2.2被郑州(略)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2.3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单位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所有响应供应商的关联关系,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审小组。
3.2.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响应将被否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审小组。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年3月**日9时**分起至**年3月**日**时**分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采用电子邮箱方式发送。供应商填写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1),在获取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略),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电子邮件主题及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PDF版本(须加盖单位公章)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可简写)+供应商名称”字样。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后,向供应商电子邮箱发送采购文件。
4.3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3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5.2R线上递交以电子邮箱方式递交: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略)。响应文件电子邮件主题及响应文件电子文档(PDF版本)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可简写)+供应商名称”字样。邮件正文需注明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便于采购人联系供应商获取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密码。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郑州(略)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D座**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略)
投诉受理单位:郑州(略)采购管理部
联系方式:(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