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县域)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第四、九标段废标公告
(略)(略)(县域)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开标会议于北京时间**年3月**日9时**(略)会议室公开举行,开标后直接转入评标程序。现将第四、九标段废标情况公示如下:
第四标段: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招标文件规定数量,本项目第四标段废标。
第九标段:经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不足招标文件规定数量,本项目第九标段废标。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具备法人授权委托书)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电子邮件、传真件,均不予受理),并以异议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招标代理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邮 箱:(略)
联系地址:(略)F(略)(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米路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