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范县县域城镇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标段设备暂估价项目;
2. 招标编号:HNDL**-**
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 供货地点:(略);
5. 采购范围:污水处理厂设备一批,详细参数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6. 控制价:(略).(略);
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和规定;
8. 供货期:**日历天;
二、招标过程
本项目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按照法定公开招标程序和要求,范县县域城镇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标段设备暂估价项目于(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招标信息,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共有5家。
三、经评审的中标候选人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不分先后):
开源环保(集团)有限公(略)(略)(略)(略);
四、确定中标人及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一)确定中标人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及定标办法要求,确定中标人。
1、定标时间及地点:(略)
2、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3、确定中标人如下:
中标人:(略)
中标价:(略).(略)
供货期:**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和规定
(二)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略)
五、中标结果公示期
(略)至(略)
六、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略)和招标人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异议书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处理。
七、发布媒体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濮阳市华隆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E座**层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略)
监督机构: 范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略)-(略)
地 址: (略)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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