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高新区高性能超硬材料制品产业园项目(2#-5#厂房、**#-**#厂房、**#配套综合楼、**#-**#门卫室、地下室及地下车库、非机动车充电车棚)监理服务(项目名称)已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略)-**,招标(略),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一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zzggzy.(略)/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区高性能超硬材料制品产业园项目(2#-5#厂房、**#-**#厂房、**#配套综合楼、**#-**#门卫室、地下室及地下车库、非机动车充电车棚)监理服务
2.2项目编号:**-GC-**
2.3项目地点:(略)
2.4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亩,总建筑面积约为**.**㎡,其中一期建筑面积约**.**㎡,地下建筑面积约为**.**㎡(最终以建规证批复面积为准)。建设内容包括配套综合楼、厂房、地下室及地下车库、门卫室、非机动车充电车棚、园区综合管网、园区道路、景观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
2.5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缺陷责任期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含与本工程相关的红线内外的所有建设工程监理)。
2.6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人收到委托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止。
2.7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2.8安全控制目标:杜绝人身伤亡等事故。
2.9本项目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投标单位注册),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自**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现阶段未在其他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且无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一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8万平方米及以上类似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年度、**年度、**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成立年度计算,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8其他要求:
3.8.1关于信誉要求补充如下:投标人应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公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专项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须包括查询日期),经查询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年3月**日**时**分至** 年3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凭企业CA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印刷、邮寄费(如有):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4月**日9时**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联系方式
l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略)
地 址:(略)(国家)高新区智慧城市实验场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传真:无
电子邮件:(略)
l招标代理机构:(略)
项目负责人:赵小月
项目组其他成员:赵红艳、郭昌盛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传真:无
电子邮件:(略)
l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部
地 址:(略)B**
电 话:(略)
传真:无
电子邮件:(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