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大别山路及S**(北高速路口-卓湾大桥段)沿线综合提升工程
(第二标段)变更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新县大别山路及S**(北高速路口-卓湾大桥段)沿线综合提升工程(第二标段)
二、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体:**年3月**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新县)》上发布。
三、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1)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3条,综合评审标准中的企业业绩:投标人提供**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不少于1个单项合同金额≥(略)的市政工程项目业绩的视为合格;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视为不合格。
(2)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3条,综合评审标准中的项目管理团队: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至少包含如下专业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或造价工程师、资料员。人员齐全的视为合格;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视为不合格。
注:上述项目管理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
现变更为:(1)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3条,综合评审标准中的企业业绩: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份**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市政工程项目业绩的视为合格;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视为不合格。
(2)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3条,综合评审标准中的项目管理团队: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至少包含如下专业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或造价工程师、资料员。人员齐全的视为合格;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视为不合格。
注:上述项目管理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劳动合同。
2.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信息不变,与此相关内容相应更正,特此公告。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新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项目负责人:王英杰
项目组其他成员:刘燕芳、赵小月
联系方式:(略)-(略)
电子邮件:(略)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