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SH-ZB-(略)
2、采购项目名称:**顺河公安视频监控系统维保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3月**日
二、采购需求:
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2、服务地点:(略)
2.3、服务内容:**顺河公安视频监控系统维保(采购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4、服务期限:一年
2.5、服务要求:维保区间保障设备在线率不低于**%(城市改造及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协商解决)
包号 | 服务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包1 | 维保区间保障设备在线率不低于**%(城市改造及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协商解决) | (略) | 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三里堡街道中州新城7号楼西单元**室 | **.**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
1 | **顺河公安视频监控系统维保项目 | 维保区间保障设备在线率不低于**%(城市改造及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协商解决) | 一年 | 开封市公安局顺河分局指定地点 |
四、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于莹莹、刘萍、王晓强(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照预算金额的1%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一次性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收费金额:(略)
六、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示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纸质发起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递交投诉书(符合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开封市公安局顺河分局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