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固财单一采购-**-1
2、采购项目名称:固始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采购机动车号牌项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固财单一采购-**-1-1 | 大型汽车、小型汽车、低速汽车、挂车、摩托车(含二轮、三轮和轻便摩托车)和新能源汽车等各种车辆号牌 | (略) | 河南省固始县城郊乡未名路西段 | 1,**,**.** | 元 | 评审价格:(略)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固始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采购机动车号牌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元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组长:曾宪浩,成员:熊传敏、叶忠利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并结合市场协商收取;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略),该公司已通过省交警总队资质认证、批准备案、并下发资格证书,批准该单位作为固始县机动车号牌唯一生产企业,制作机动车号牌,群众在选取号牌后,可以尽快领取并安装,即方便了群众又减少了开支。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固始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