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桃花峪洪水控制工程前期工作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水利厅桃花峪洪水控制工程前期工作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根据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论证建设桃花峪洪水控制工程项目的必要性,提出工程任务,对工程的建设方案和规模进行分析论证,评价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必要性、建设规模和效益、投资和资金筹措方案,编制桃花峪洪水控制工程项目建议书。
2、服务期限:计划服务期**日历天。
3、服务地点:(略)
4、服务质量:成果报告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范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5、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豫政采(2)(略)-1 | 河南省水利厅桃花峪洪水控制工程前期工作项目 | 黄(略) | 郑州市金水路**号 | (略).** | 元 | 评审总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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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苗力欣 杨午霞 刘照 王海周 徐建华 蒋宇航 王鹏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根据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按预算价(最高投标限价)差额定率累计法计算。
收费金额:(略)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水利厅》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水利厅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B座**楼**-**号
联系人:(略) 龚立新
联系方式:(略)-(略)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龚立新
联系方式:(略)-(略) (略)
(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