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城乡建设局永城市大治河清淤治理项目废标公告
中京华(河南)(略)受永城市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永城市城乡建设局永城市大治河清淤治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永城市城乡建设局永城市大治河清淤治理项目
2、招标编号:永政采【**】**号
3、项目编号:永财磋商采购-**-5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略)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略)
2、磋商地点:(略)
3、磋商小组名单:刘磊、李伟倩、刘亚勤
四、磋商结果
经永城市城乡建设局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第一标段: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标段废标。
第二标段: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标段流标。
五、否决供应商及原因
第一标段: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其中永城(略)因造价师未盖章,(略)因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未签字,(略)因报价清单与招标公告提供的清单不一致,(略)因造价师未盖章导致磋商无效,剩余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标段废标。
六、公告期限:本项目废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联系方式
名称:永城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代理机构:中京华(河南)(略)
联 系 人:全女士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监督单位:永城市财政局
联 系 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略)-(略)
地址:(略)
中京华(河南)(略)
(略)
竞价报名与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s://ggzyjy.(略)/HNSQ/ContentController/content.do?id=**da**-f**-**-9d**-**eb**eec2&projectType=ZFCG&huanjie=RESULT_NOTICE¬iceType=RESULT_NOTI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