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步态信息采集系统等采购项目(包1)废标情况说明
河南省财政厅: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步态信息采集系统等采购项目(包1)(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豫政采(2)(略)-1)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官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开标会于**年3月**日**时**分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四)-2召开,截止到**年3月**日**时**分,本次开标项目共收到3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审查阶段,(略)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不符合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要求,作无效标处理,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规定: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特此说明!
采购人: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盖章)
**年3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