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河柴医院宣传片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洛阳河柴医院宣传片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简介1.1项目名称:洛阳河柴医院宣传片项目
1.2项目编号:**-HCYY-FW-**
1.3 采购人:洛阳河柴医院
1.4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5采购方式:非招标采购-邀请采购-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洛阳市颐康苑老年护理中心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包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1 | 洛阳河柴医院宣传片项目 | 2.5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结束之日止 | 洛阳市颐康苑老年 护理中心 |
备注 | 1.拟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若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
(2)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供应商自(略)起应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宣传片项目的业绩,金额(略)以上)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在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与采购人存在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利害关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4月9日9时** 分,地点为洛阳市涧西区汉口路1号。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请供应商根据响应文件要求提供盖章胶装资质响应文件(电子版为PDF扫描件,U盘存储,文件命名格式为:“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全称-“洛阳河柴医院宣传片项目”),加盖公章,参与询比采购。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4月9日9时**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略)
六、评审规则
在满足采购需求、资格合格的前提下,最低价中标(如报价相同,可优先选择服务更优者)。
七、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洛阳河柴医院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xuejianqiang@(略)
洛阳河柴医院
**年3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