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宜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宜阳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规划用地性质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竞买保 证金(万元) | 挂牌起 始价(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
YDJY- **-3 | 锦屏镇九都路西侧 | **.** | 三类工业用地 | ≥0.7 | ≥**% | ≤**% | ≤** | ** | **.6 | **.6 |
YDJY- **-4 | 锦屏镇九都路西侧 | **.** | 三类工业用地 | ≥0.7 | ≥**% | ≤**% | ≤** | ** | ** | ** |
YDJY- **-5 | 锦屏镇九都路西侧 | **.** | 三类工业用地 | ≥0.7 | ≥**% | ≤**% | ≤** | ** | **.8 | **.8 |
YDJY- **-6 | 锦屏镇红旗大道南侧 | **.** | 二类工业用地 | ≥1.0 | ≥**% | ≤**% | 工业建筑≥9米,民用建筑≤**米 | ** | **.** | **.** |
YDJY- **-7 | 锦屏镇红旗大道南侧 | **.** | 二类工业用地 | ≥1.0 | ≥**% | ≤**% | 工业建筑≥9米,民用建筑≤**米 | ** | **.** | **.** |
YDJY- **-8 | 锦屏镇红旗大道南侧 | **.** | 二类工业用地 | ≥1.0 | ≥**% | ≤**% | 工业建筑≥9米,民用建筑≤**米 | ** | **.** | **.** |
YDJY- **-9 | 锦屏镇红旗大道南侧 | **.** | 二类工业用地 | ≥1.0 | ≥**% | ≤**% | 工业建筑≥9米,民用建筑≤**米 | ** | **.** | **.** |
YDJY- **-** | 香鹿山镇恒祥南路北侧 | **.** | 二类工业用地 | ≥1.0 | ≥**% | ≤**% | 工业建筑≥9米,民用建筑≤**米 | ** | **.**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自然人不得参与竞买住宅用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略))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借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洛阳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和出让地块的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申请人可于**年4月**日**时前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年4月**日** 时(竞买保证金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生成的保证金账号交纳)。
提示: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的一至两天之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在报名截止前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六、挂牌开始时间及截止时间为:
YDJY-**-3号地块:**年4月**日9时**分至**年4月**日9时**分;
YDJY-**-4号地块:**年4月**日9时**分至**年4月**日**时**分;
YDJY-**-5号地块:**年4月**日9时**分至**年4月**日**时**分;
YDJY-**-6号地块:**年4月**日9时**分至**年4月**日**时**分;
YDJY-**-7号地块:**年4月**日9时**分至**年4月**日**时**分;
YDJY-**-8号地块:**年4月**日9时**分至**年4月**日**时**分;
YDJY-**-9号地块:**年4月**日9时**分至**年4月**日**时**分;
YDJY-**-**号地块:**年4月**日9时**分至**年4月**日**时**分;
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网上挂牌时间及其他事项如有变动,以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竞得人应当在网上挂牌出让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手续,逾期由竞得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YDJY-**-3、YDJY-**-4、YDJY-**-5号地块以“标准地”方式出让:(1)地块指标:规划用途为三类工业用地,容积率≥0.7,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米。(2)产业类型:装备制造、食品加工、有色金属新材料。(3)地块控制指标:投资强度不低于(略)/亩,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略)/亩。(4)区域评估:地质灾害、环境评价等工作已完成。(5)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宜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
YDJY-**-6、YDJY-**-7、YDJY-**-8、YDJY-**-9号地块以“标准地”方式出让:(1)地块指标:规划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为工业建筑≥9米,民用建筑≤**米。(2)产业类型:装备制造、食品加工、有色金属新材料。(3)地块控制指标:投资强度不低于(略)/亩,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略)/亩。(4)区域评估:地质灾害、环境评价等工作已完成。(5)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宜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
YDJY-**-6、YDJY-**-7、YDJY-**-8、YDJY-**-9号地块需明确:位于锦屏镇红旗大道南侧4个地块(面积分别为**.**亩、**.**亩、9.**亩、**.**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挂牌出让,依据宜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情况说明,参与竞买的单位或个人需提前向宜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确定其产业是否符合招商政策,并由其出具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做为成交确认书签订环节的审核材料之一。
YDJY-**-**号地块以“标准地”方式出让:(1)地块指标:规划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为工业建筑≥9米,民用建筑≤**米。(2)产业类型:装备制造、食品加工、有色金属新材料。(3)地块控制指标:投资强度不低于(略)/亩,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略)/亩。(4)区域评估:地质灾害、环境评价等工作已完成。(5)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宜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
八、联系方式
出让方:宜阳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略)-(略)转**
承办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略)-(略)
数字证书办理:**-**转人工服务。
宜阳县自然资源局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