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教文体局的委托,就示范区阳光学校改造监理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就本次询价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示范区阳光学校改造监理项目
2、采购编号:HLZB-**-**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控制价:施工中标价的1%
二、询价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询价采购公告于**年3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三、询价信息
1、询价时间:**年3月**日
2、询价地点:(略)
3、询价小组名单:李家振、张东明、宋琼
四、询价结果
经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教文体局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人:(略)
中标价:施工中标价的0.9%
注册地址:(略)
五、主要成交标的
服务类 |
名称:示范区阳光学校改造监理项目 服务范围:示范区阳光学校改造监理; 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日历天)及缺陷责任期; 服务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无
七、供应商报价情况
1、投标单位:(略) ;报价:施工中标价的0.**%。
2、投标单位:(略);报价:施工中标价的 0.**%。
3、投标单位:(略);报价:施工中标价的0.9%。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略)。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略)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教文体局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略)
地 址:(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郑东)金水东路**号2号楼**层**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略)-(略)
(略)
**年3月**日




